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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6.22纪念文 纽伦堡审判
之前的回复是我本人写的。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普遍的正义已经死绝,那么二战后的盟军,可以只手遮天的盟军,本没有必要举行什么纽伦审判的。如果盟军要的仅仅是利益,那么举行这样的审判,面对全世界期盼和平的目光,肮脏的空间不是变得狭小了吗?
那又是为什么呢?因为到了这个时代,法律精神已是公平公正的化身。原文中也提到,“许多被指控犯有叛国罪的被告人都是列队通过法庭,听取对他们的判决而已,根本没有辩护律师,公诉人和法官都穿着军装,并坐在一排。”,“即使是法治传统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英国,在给美国政府的备忘录中也建议将第三帝国的主要战犯不经审判就处死”可见以英美为主导的法律在客观上比起苏联的走秀,要公平正义很多。既然公平正义已存在,程度上与封建时期相比要大许多,那为什么我们要因为这世上还有公平之光照不到的地方而漠视,甚至敌视当前尚存的公正呢,有进步就是可喜的不是么。只要手里的尺确实是直的,就没有必要因为厂家同时生产歪的尺而拒绝它。当然是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最坏的情况是自己动手划出歪歪斜斜的线条。这样的线条叫做复仇,具体到行为就是反过来给敌人修集中营。米国人,英国人,苏联人他们犯下过与法西斯同样的暴行,谁来审判?公正不能做出回答,但战争结束了,无论德国和盟国,谁犯过罪谁就应当接受审判,然而公正至少做到了一半,不是么。我们不能因为做不到广义的公正(给所有人应得的审判),而否认狭义公正(给部分人应得的审判)的合法性。如果二战是纳粹赢了呢?会有纽约审判么?米国霸权至少在主观上宣扬只打暴君不杀平民,比起第三帝国战胜后可能的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种族奴役和种族清洗的罪行,孰轻孰重呢?罪行的大小,确实很大程度上来自数量,量变导致质变。贩毒50克要枪毙而49克不会,除非突破了50克,那确实与数量无关。
复仇当然不是神圣的,为敌人修集中营当然是罪恶,有人闯红灯你跟着闯同样违法。那么怎么消除别人对我的伤害呢? 给我带来的国仇家恨就这样一笔勾销?
在肉体上消灭仇人,只会让罪恶获得永生。当然也不是无端的宽容因为罪恶最爱欺负软弱。这个时候,我们的公正之心在呼喊法律。 我们要给仇人以公正的审判,经过严格的程序和严密的论证,让他们得到与他们的罪相适应的惩罚。如果用暴行来制止暴行,正义永远是虚伪的,人们会说我们和他们一样邪恶。 仇恨能带来的只是新的仇恨,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也会造成巨大的成本。看看中东地区吧,这个抽满仇恨和偏见的地方,善良的人们在地狱里忍受煎熬。
我也很赞同德国在战后的处理态度。第三帝国不是因败而罪,而是因为他们有诸多反人道行为而获罪。战争是由国家发动的,政府当然要为国家行为承担后果,后代也不应承担过多的包袱,但是战争也是由个人参与的,由那个时代无数的德意志热血青年的洪流汇成的。每个人都应当为他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一微观层面的审判虽然不可能落实到每个人,但既然出现了针对莱茵哈特个人的审判,我们就应该肯定其价值而不是为他辩护说把所有责任推给国家这个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政治共同体。
关于屠杀命令。不知者无罪,但每一个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的人,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假定我是一名正直有理性忠于信仰的军人。我的答案是不会去做。我很欣赏高达08小队里希罗的行为。既然我可以为我的国家或军队不惜抛头颅洒热血,那我为什么不可以为了我自己的正义观吞下偏见的子弹。虽然我个人的死改变不了恶的现状,救不回一条无辜的人命,但至少我没有向罪恶低头,承认你才是强者。也许我会对不起入伍时或加入什么精英组织时发下的绝对忠诚的誓言,但我不能对不起我从价值观建立时就存在的良心和正义。否则和愚忠又有什么分别,赢得的只是一定的尊敬,却永远要被贴上罪人的标签。绞刑架很远而枪毙很近,罪恶会因距离的远近而有所不同吗?我不讳言这里的回答是比较理想化的,因为我现在的生活很舒适,如果以后我在那样的情况下选择了罪恶,请允许我先在这里鄙视下未来的那个自己。
我的荣誉来自忠诚,但我忠诚的对象又是谁呢?是元首还是正义?是的,正义有时候确实蒙着一层面纱.在那个凡尔赛体系中列强的鱼肉造成德国经济持续低迷的时代,在19世纪二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把面包和黄油送入梦境的时代,在那个在主要发达国家专制主义早已被视为邪恶的时代,这个民族被蒙蔽了,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致的是别人的命.这是他们的不幸.但是如果有人从集体无意识中苏醒了呢?如果面纱被揭下谎言被揭穿了呢?我又有没有勇气象孩子改正错误般挺直了腰板对正义说对不起我迟到了呢?为什么要把谎言坚持到底以为那就是荣誉而把美女视作敌人呢?直面自己犯下的错难道不是一名骑士应当学会的重要功课吗?对谎言忠诚不会带来荣誉,舍弃它只会赢得美女的赞美.如果我犯了罪,我希望服罪,可以的话我要补偿.
ps:不知阁下有没有看过央视的《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下午又重温了一遍。阁下笔下的莱茵哈特和片子里的冯.霍夫曼将军很像。充满人性光辉的帝国将军,正直的职业军人,重视荣誉的贵族。战时他任比利时最高行政长官,庇护了很多比利时人。战后审判,一开始拒不服罪,甚至认为自己于比利时有恩,经主角的努力终于认清战争本质,在法庭上服罪。维护了贵族的尊严。(请鄙视在我这里的用词写得像三流简介)
此pose~被灰狐在2005年7月7日21:11编辑过
此pose~被灰狐在2005年7月7日21:17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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