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劫之例与理》[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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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1-8-17 07:07:02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子不才,虽未行万里路,也曾读几卷书。考历代所记朱门豪宅中闹狐者有之,饲狐者亦有
之。闹狐之户或狐精崇媚害命,或人狐相安。饲狐人所求事则不出辟鬼安宅、幻化利己之道。唯
费沙之主莱恩与人异--所畜之物竟为一狸,差遣其事竟为造屋矣。

  此费沙之狸确有神通:其尾作九数,可幻人形、吐人语,自称“优雅深沉美少男”(翻译:
油压很沉的美烧狸)。

  然,兽通人境毕竟有逆天理。狐避雷劫之说不绝于诸典,狸亦为兽,岂可免之。故费沙中人
人行欺狸之举,盖以小难散其大劫也。欺狸之法甚多:口诛笔伐无数篇;拔毛敲骨皆争先;断一
尾而破尊数,保其命焉。

  如此日久,天劫仍至,无降于狸身,而降于其所造之屋也。吾居此方一载,已睹水淹浸漫者
二;莫名坍倒者三;废弃棚架者不胜枚举。费沙民众居无定所,苦不堪言。

  屋毁之事虽因天谴,亦有众人之责矣。盖费沙中,自上位之主至平姓之民皆有散惰之性,常
有疏于欺狸日,使小难之和不足天劫之数。故而狸命虽保,其劫未消。未消之劫作于狸所造之
屋,终毁也。

  今又成新屋,亦为狸造。如欲使之不毁,则众人当时时毋忘消劫--勤欺狸耳!


        -费沙狸史,又翻新篇-

四季如春?那还不够好。我只有夏天过得舒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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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1-8-17 09:3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哈哈!!!

狸猫的血泪史呀。[wd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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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1-8-17 10:10:31 | 只看该作者

竟然马上被收进精华区了…………

费沙笔记变成狸猫编年史了…………
……你们要有爱!!从你们的说话中,我完全看不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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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1-8-17 11:03:49 | 只看该作者

美男狸和践踏他的人们的历史

哈哈哈哈[wdb9]
5#
发表于 2001-8-18 14:3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哈哈,写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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